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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简介

发布于:2024-05-09 08:18:31来自: 浏览量:

 

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负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目前,我校已经建立了以“奖、助、贷、勤、补、减”为主要手段的资助体系,坚持以学生为本,积极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坚实保障。

奖,即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个奖学金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勤奋学习,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助,即助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和多渠道的社会助学金,学生可根据工作安排申请各项助学金,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学生发放各项助学金。

贷,即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入学前,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勤,即勤工助学。我校设置并不断开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学校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付出劳动而获得资助,以此补贴学习生活费用。

补,即学费补偿及困难补助。我校设有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生活补助、寒假返乡路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毕业未就业困难学生补助等。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各项补助。

减,即学费减免。我校现有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学生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学费减免。对于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将根据学生困难实际情况,并结合其在校表现,适当地在毕业时进行学费减免。

另外,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设立“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学费和住宿费的缓交手续,确保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开学后,学校将根据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奖、助、贷、勤、补、减”等资助措施,确保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在学校帮助下克服经济困难,快乐、充实、幸福地度过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第一教学楼1445室

电话:0431—84539129

                                                                                 

 

 

 

 

吉林财经大学奖助学金项目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标准

奖、助对象

1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国家助学金

一等2200元/生、二等1850元/生

三等1350元/生每学期、按月发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国家奖学金

80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品学兼优的学生

4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

4000元/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品学兼优的学生

5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

按文件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

高校学生

6

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按文件

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

7

临时困难补助

视实际情况

500-2000元

发生临时困难

学生

8

特殊困难补助

2000元/

孤儿、残疾等

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9

勤工助学补助

按勤工助学岗位工作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0

寒假返乡路费补助

视实际情况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11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生活补助

视实际情况

500-1000/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12

毕业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补助

视实际情况

1000-2000元/年

未就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应届毕业生

13

校长奖学金

5000元/年

成绩特别优秀,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14

本科生综合奖学金

1000-2000/

品学兼优的学生

15

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500-1000元/年

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16

优秀毕业生

500元/

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17

十佳大学生

5000元/

在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获取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18

各类社会奖助学金

金额不等

依据捐赠方意愿而定

 

 注:1.学校所有奖学金、助学金项目及标准均按国家、吉林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以及学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2.表格中所指“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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