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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吉林证监局、大连商品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于:2020-09-14 14:06:45来自: 浏览量:

本网讯(金融学院 供稿)9月9日下午,我校在第一教学楼1202报告厅举办吉林财经大学与吉林证监局、大连商品交易所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吉林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立国,大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王玉飞,吉林省证券业协会会长王娜,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孙杰光,副校长刘鹤出席了签约仪式,签约三方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校九台农商银行金融学院师生代表一同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吉林财经大学副校长刘鹤主持。

签约仪式上,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孙杰光作了讲话。他首先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我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吉林证监局、大连商品交易所表示了衷心的感谢。接着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吉林财经大学七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和金融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创新发展,着重介绍了金融学院在农村合作金融、农业保险、普惠金融等研究方向上取得的研究成果。孙校长指出,在我校师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时期,吉林证监局、大连商品交易所与我校开展战略合作,是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推动资本市场服务吉林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实践,也是我校主动面向区域、面向行业、面向产业办学,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深度融合的大胆尝试。他对我校与吉林证监局、大连商品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化各领域合作这一创新模式致以了美好的祝愿,同时也向参加期货人才培育项目的学生寄予深切希望。

李立国局长代表吉林证监局就三方长期以来对吉林资本市场发展和金融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支持表示感谢。李局长表示,随着我国期货市场三十年的探索发展,期货行业迎来了创新发展的新阶段,资本市场也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新时期,对期货行业人才培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大连商品交易所立足期货行业长远发展,聚焦人才关键要素,整合行业资源、前置期货教育、面向大学生开展期货人才培育项目,可谓正当其时、适逢其时。吉林财经大学作为吉林省重点大学、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院校,其与大商所的强强联合,共同培养专业化、复合型期货人才可谓珠联璧合、相得益彰;证监局与吉林财经大学、大商所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共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纳入期货教育长效机制,共育资本市场人才队伍,共享资本市场信息资源等,必将树立证券期货监管机构、期货交易与高校合作的新模式,并将打造政产学研结合的新典范。

王玉飞副总经理表示大商所与吉林证监局签订合作协议以来,双方合作成果卓著。2016年大商所首创的“保险+期货”模式连续五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该业务模式现已在全国23个省市推广,在服务实体经济、支农惠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王副总经理着重强调,大连商品交易所从2017年启动高校期货人才培育项目以来,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在内的全国83所高校合作开展了170个项目。本次与吉林财经大学、证监局签订合作协议是大商所在协同区域人才培育和高校合作方面首次开展的三方战略协议,势必能够为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吉林地区经济起到更好的推动作用。

在全体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吉林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立国,大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王玉飞,吉林财经大学校长孙杰光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结束后,期货人才培育项目培训课程正式启动。第一期由永安期货吉林分公司总经理金东升与吉林财经大学教授吕东辉分别就《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及《信息分析与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进行了专题讲座。(审核人 唐雅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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